2009年2月23日 星期一

通緝


此通緝犯所犯事項如下:
1. 擅闖私人地方—阿姐房
2. 破壞他人物品—阿姐的私人物品
3. 偷竊他人物品—阿姐的私人物品

如遇此通緝犯,請與本卜主聯絡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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